事关个人住房贷款!陕西发布最新政策

房产2024-06-04 16:30:29光明网

昨天(5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发布关于房贷相关调整通知

陕西省取消首套、二套房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事关房贷政策

一起来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和因城施策原则,结合陕西省各地市城市政府调控意愿,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21日起,对于在陕西省内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各地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此前,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也发布了下调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昨日(5月24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拟明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被中心认定存在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处理完毕;全国范围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非房屋买受人,或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解除不超过三年;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所购住房已设立居住权或所购住房用途为非住宅或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借款申请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存在其他公积金监管部门规定不予贷款情形或存在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公积金贷款将不予受理。

同时

《实施细则》

对公积金缴存年限,贷款额度、期限

利率等进行了说明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由原来12个月改为6个月即可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具体比例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信贷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11日。细则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 群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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