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马鞍山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新闻2024-06-06 00:27:37见马鞍山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学前教育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妇联幼儿园:


为认真落实好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完成“安心托幼”年度各项任务,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及普惠。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研究近年来幼儿出生人数变化趋势,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要求,加大公办园建设和招生力度,提高普惠园学位供给能力,确保2024年全市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100%,普惠园占比保持在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65%。


(二)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幼儿园落实“长幼随园”要求,方便群众。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妥善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并提供相应的融合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开展招生工作。督促各幼儿园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招生简章,并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二、招生对象


凡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常住人口的子女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可进入幼儿园小班接受学前教育;年满五周岁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入学幼儿园大班。未满三周岁的幼儿可进入幼儿园托班或专门的托育机构接受托育服务。


三、政策规定

(一)规范招生方式。学前教育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更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入园的条件。幼儿园制定的招生简章须经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发布。招生简章应当载明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等。幼儿园实际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应全额录取;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应采取电脑摇号等办法进行招生。


(二)落实业主优先。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保障业主子女入园(业主须为入园幼儿的法定监护人)。配套幼儿园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招收小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入园。


(三)控制班级人数。幼儿园招生规模应与幼儿园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各年级班级人数应当遵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不得新增大班额。各县区教育局应当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幼儿园,避免出现个别幼儿园报名人数过于集中。


(四)严格收费管理。幼儿园应在秋季开学后收取费用,收费项目、标准要严格执行发改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要严格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除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规定收费外,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对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县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情况,强化预警,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区教育局要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推进家校社共育。要开辟专门渠道,宣传学前教育政策,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帮助家长理性选择。


(三)强化检查督查。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若干规定》,确保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公平规范。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6月中旬前各县区教育局及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妇联幼儿园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招生咨询电话:含山县教育局4332876、和县教育局5312016、当涂县教育局6748033、花山区教育局8886715、雨山区教育局2343053、博望区教育局6776739,市教育局2473084。



责任编辑:潘露凝

审核:吴云月

监制: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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