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遗共守 - 四地法院联手筑牢“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屏障

社会新闻2024-06-11 08:56:3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又名复合遗产或混合遗产,是同时具备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两种条件者。当前,中国的4项“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分别为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科学、艺术、社会、文化等价值。

为推动四地法院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工作上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在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召开线上联席会议,合作签署《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建立“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协同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的有力举措,是形成司法资源共享、互助平台共建的具体实践。四地法院共同签署《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从共商、共解、共研、共治、共护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更加紧密高效的法院“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依托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四地法院将进一步促进裁判统一、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会商通报、深化交流合作、共享体验基地,继续在加强新型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强化法院信息资料共享、深化涉“双遗产”保护类案件立审执跨域协作联动等方面凝聚共识、协同发力,着力构筑更加全面立体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格局。


会上,各与会代表还就推进“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作经验交流,延伸司法服务保护实效,推动司法协作交流互鉴走深走实,为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四地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锚足干劲整体发力、主动行动、积极作为,推动健全“双遗产”司法保护一体化工作格局,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国“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走向世界。

来源:泰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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