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炫”并不“酷”!淮北交警持续严查!

交通新闻2024-06-11 09:20:53极目新闻

轰轰轰~~轰轰轰~~深夜街头,马达轰鸣、风驰电掣,“飙车”“炸街”的行为不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更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生活环境,自4月15日至9月底,淮北交警持续严查严管严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

期间,淮北交警通过分析研判,在辖区重点路段通过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飙车党”“炸街车”清查,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一旦发现汽车、摩托车存在非法加装噪声排气管等违法行为,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且要求当事人将加装的装置进行拆卸。

你以为是刺激拉风,其实是将自身安全置于不顾。

“飙车炸街”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法规也对非法改装机动车、故意轰鸣竞速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驾驶加装改装、拆除损坏消声器、排气管的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在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恶劣的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故意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五)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淮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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