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不能一判了之!

本地新闻2024-06-11 18:00:10蚌埠检察





这个案子不能一判了之!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慧隆


“谢谢刘法官,赔偿金虽然不多,但雷某他们向我道歉了,我心里不堵了,感谢您多次耐心地听我诉说,理解我的诉求。”何某玲手里握着六万元现金,释怀地向我表示感谢。

何某玲是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案子在侦查、起诉阶段双方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案子起诉至法院后,我仔细阅读卷宗,发现被告人雷某年近古稀,患有多种老年疾病,未曾有过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因他承包的鱼塘出现过死鱼现象,雷某怀疑是何某玲所为。一天,他看到何某玲又在他承包的鱼塘边洗衣服,两人发生口角,一时冲动之下,雷某持竹竿敲打何某玲的头部及背部致何某玲轻伤。

庭审中,雷某竟说他没有殴打何某玲。我知道,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简单地作出对雷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一纸判决,快速结案,这或许能够彰显“正义”,但却不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且雷某与何某玲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为维护邻里和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案子也不能一判了之。

庭审后,我立即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背靠背”调解。

“雷老伯,你是主动去的派出所,第一时间说清楚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当时还有三个村民也看见了,要不是他们及时将何阿姨送往医院救治,何阿姨如果有个‘万一’,你心里该有多愧疚呀!”

“你承包的鱼塘确实死过鱼,但经我向村里干部了解,主要还是你承包的鱼塘面积不大,鱼苗却放得多,夏天气温高,鱼儿就容易因缺氧死亡,何阿姨平时也是一个和善的老人,与你无冤无仇的,怎么会往鱼塘里投毒呢。”随后,我转头示意雷某的儿子帮忙再做做他父亲的思想工作。

“爸爸,我们跟何阿姨一家以前没有过过节,何阿姨有时是会在鱼塘边清洗东西,但不能因此就认定何阿姨对我们有歹意。何阿姨确实也是因你而受伤,医药费是我们应该赔的,刘法官庭前就跟我详细地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要相信刘法官。”

“何某玲住院才花了不到三万元,但她却要我赔二十万元,没有这个道理,我不赔。”雷某还是不服。

我转而去做何某玲的工作,但何某玲认为,最起码的道歉她都没有听到,司法机关又没有将雷某关起来,她不愿意调低赔偿数额。

通过多次接触,换位思考,我知道,雷某是怕赔偿金额过高会增加他儿子的负担,进而引起家庭不和;何某玲最想要的是雷某的认错,是在村里的体面。双方矛盾的化解虽难,但仍有希望。

在不久之后的一次电话回访中,我了解到雷某再次因病住院了。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我来到大祥区茅坪村何某玲的家里,面对面地与何某玲拉起了家常。

“何阿姨,你现在身体恢复得还挺好的,多亏了你有一个好老公,他关心照顾得好,人又勤快,平时也是舍不得你做一点点重活呢。雷某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你看现在雷某又住院了……”

“他儿子的态度还是很好的,提着一些营养品到我家里向我表示过道歉了,他说那也是他爸爸的意思。刘法官你也跟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现在心里也没那么多怨气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需要互相帮助的事情还多着呢,我愿意作出让步。”何某玲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本着“如我在诉”的意识,通过多次面对面地与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双方的心结也得以解开。最终,在我的主持下,雷某赔偿何某玲经济损失六万元,取得了何某玲的谅解,合议庭综合雷某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作出对雷某适用缓刑的判决,该案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朴素的乡情也得以修复。

(刘慧隆/口述 李 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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