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教育新闻2024-06-14 09:58:33大江资讯news

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

5月16日上午,市教育局正式印发《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全市幼儿园招生方式、报名办法等,并提出在全市推进“长幼同园”服务举措,以及统筹保障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园入托等事宜。

根据通知

幼儿园优先满足3-5岁幼儿入学需求。

小班应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经开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备案托位数面向年满2周岁的幼儿招生。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经开区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幼儿园招生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二)普及普惠原则。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鼓励并统筹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相关信息,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公正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方式

各县市区、经开区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和规模。

公办幼儿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

报名办法

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各县市区、经开区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提交幼儿出生证明、户口证明等材料。

另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做好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

镜湖区镜熙幼儿园

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审核与录取等工作。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严禁幼儿园进行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试。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芜湖市幼儿园保育教育相关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在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方案实施规范招生,不得虚假招生宣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幼儿园报名中的使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动态发布各幼儿园已报名人数,引导家长合理选报幼儿园,用足用好属地公办园学位,最大限度地满足适龄幼儿公办园入园需求,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透明、高效。

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记者: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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