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阊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祁门县2024-06-12 14:05:14中安在线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长江流域(赣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阊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协议规定补偿标准与责任共担,阊江建立补偿资金规模与水质考核情况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跨省界镇埠断面当月水质达到Ⅱ类时,江西省补偿安徽省80万元;当月水质达到Ⅰ类时,当月补偿标准较Ⅱ类提高50%;当月水质在Ⅲ类及以下时,安徽省补偿江西省120万元。明确资金使用与投入机制,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强化统筹推进与协同治理,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日常联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加强联合预警,共同做好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等,不断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上的深度合作。

  阊江属长江支流,发源于安徽祁门县大洪岭南麓,流经皖赣两省,是祁门县、景德镇市的母亲河,祁门县境内主河长81.3千米,流域面积1583.3平方千米。2023年至2024年4月,阊江镇埠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2023年达到Ⅰ类水质的年度占比为1/3,水环境质量持续向优。此次阊江流域建立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新安江模式”在全国21个省份20个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在黄山市范围其他流域的第一次生动实践、落地开花。(许勇杰 叶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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