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含山县林头镇一商店卖过期瓜子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
马鞍山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2024年6月) | |||||||||||
负责人:阮峻松 | 填报人:李婧 | 填报日期:2024年6月20日 | 分管领导:林军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公示网站 |
1 | 含市监处罚〔2024〕260号 | 含山县林头镇**商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含山县林头镇**商店 | 92340522MA2RBCBB89 | *** | 2024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12315举报反映含山县林头镇**商店售卖过期瓜子。执法人员于当天前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镇龙台大缺口含山县林头镇便民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发现1袋樂方古法原香葵(原味瓜子),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保质期150天,为过期食品。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含山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6月20日 | 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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